在承担科研项目方面,承担中央高校项目两项,参与教育部项目一项,承担了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重大开发项目高性能、低成本透明导电膜技术研究,并与黄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了新型太阳能光伏材料项目等。
这种情况是的国内大量的光伏生产企业快速在光照资源富集地区跑马圈地、抢占资源,将一些淘汰的落后的技术、设备、产品转移过来,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消耗和浪费,从另一个方面抑制了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2013年8月26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对太阳能光伏上网标杆电价进行了调整,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分区制定相应的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
2.3、我国光伏发电价格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从光伏发电来看,我国目前的太阳能分区定价机制只对区域光照强度进行了粗略划分,对光伏电站的建设投资成本考虑不够,分区电价的制定不够细致,使得同样投资西北光伏发电上网价格目前西北地区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均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594号)执行,即: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且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1.15元/千瓦时;其他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1元/千瓦时。直购电工作是对现行电力销售、运行机制的一种改革尝试,我国已在吉林、广东等地开展了有益探索,虽然交易电量有限,且受各方掣肘较大,但其已然在发电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了电网公司独家买卖电力的格局,极具标志意义;同时通过扩大试点,有利于探索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为未来的输配分开改革打下基础,有利于新型电力市场的建立。包括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力产业在内的中国电力产业,存在着政出多门、权责不清等问题,面对庞大的能源监管对象、监管的权威严重不足,规制的效率大打折扣。(2)协议定价(大用户直购电)原国家电监会大力推进的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就属于协议定价。各省级电力企业对应承担的火电标杆电价部分按月进行及时、全额支付。
即将统一定价基础上根据不同发电项目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对固定电价进行一定的浮动,鼓励先进,惩罚落后,最终实现技术创新,投资成本的大幅下降,从而全面降低上网电价,减少政府财政补贴。(2)原因分析可再生能源电价规制部门权责不清。这四座电站项目中,位于日本大分县速水郡(Hayami-gun, Oita Prefecture)的2.6兆瓦Hijimachi Fujiwara电站,于2015年10月13日投入商业运营。
该电站所发出的清洁电力,将由东京电力株式会社(Tokyo Electric Power Co., Inc.)按照每千瓦时40日元(约合0.34美元)的上网电价收购,电力收购期20年。在鹿儿岛县姶良市(Aira-gun, Kagoshima Prefecture)的1.7兆瓦Yusuicho电站,于2015年8月21日投入商业运营,共安装使用了6,860块阿特斯公司生产的CS6P-255P组件产品,每年可为当地提供2,226兆瓦时清洁电力。该电站所发出的清洁电力,将由日本九州电力公司(Kyushu Electric Power Co., Inc.)按照每千瓦时40日元(约合0.3美元)的上网电价收购,电力收购期20年。全球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的领跑者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Canadian Solar Inc.,NASDAQ: CSIQ,以下简称阿特斯),10月20日发表声明宣布:阿特斯在日本的四座太阳能光伏电站成功并网发电,开启商业化运营,总装机容量8.6兆瓦。
这笔贷款将用于阿特斯在日本共计20兆瓦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包括此次并网发电的四座电站。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瞿晓铧博士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公司在日本市场上的四座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始投入商业运营,这充分显示出阿特斯日本当地的项目开发和EPC团队的高效执行力。
这座电站共安装使用了8,558块阿特斯公司生产的CS6P-260P组件产品,每年可为当地提供2,810兆瓦时清洁电力。同时,我们继续看好未来在日本的业务发展,继续会加大和推进在日本市场的电站建设开发,同时也会继续为全球客户提供可靠的阿特斯太阳能整体解决方案。位于茨城县笠间市(Kasama-shi City, Ibaraki Prefecture)的2.1兆瓦Tsukuba Holes电站,于2015年9月24日投入商业运营,共安装使用了8,250块阿特斯公司CS6P-255P组件产品,每年可为当地提供2,199兆瓦时清洁电力。这座电站共安装使用了10,098块阿特斯公司CS6P-255P组件产品,每年可为当地提供3,101兆瓦时清洁电力,这对推动当地可再生能源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位于鹿儿岛县伊萨山市(Isa-shi City, Kagoshima Prefecture)的2.2兆瓦Koba电站,于2015年9月16日投入商业运营。根据阿特斯官网发布的信息,四座电站项目分别是:日本大分县速水郡(Hayami-gun, Oita Prefecture)的2.6兆瓦Hijimachi Fujiwara电站、鹿儿岛县伊萨山市(Isa-shi City, Kagoshima Prefecture)的2.2兆瓦Koba电站,茨城县笠间市(Kasama-shi City, Ibaraki Prefecture)的2.1兆瓦Tsukuba Holes电站,以及鹿儿岛县姶良市(Aira-gun, Kagoshima Prefecture)的1.7兆瓦Yusuicho电站。阿特斯表示,九州电力株式会社(Kyushu Electric Power Co., Inc.)与其签订了20年上网电价合同,将按照每千瓦时36日元(约合0.3美元)的价格购电该议案被视作整合资金的一种方式《日经新闻》表示,终止税收减免被视作日本政府整合资金的一种方式,并协助首相安倍晋三实现到2016年降低企业税率至30%以下。
直至2015年七月,日本已批准82GW太阳能项目其中四分之一已投入运营。然而,由于明年期待已久的立法变更将开始生效,允许私营企业进入零售电力市场,这一举措的时机十分重要。
日本财经类报纸《日经新闻》报道,LDP讨论的可能终止的税收减免是各类税收措施的一部分,是取消七百亿日元(5.69亿美元)可再生能源计划补贴部分的一种方式。根据该报道,LDP税收小组正在考虑一项议案,到2016年三月取消太阳能税收优惠。
据报道,日本执政党自由民主党(LDP)计划终止对于商业太阳能安装项目的税收减免,此举恰逢该国开放电力零售市场。自2012年以来,日本一直通过上网电价补贴促进使用可再生能源,其确保了电力生产商在商业和住宅层面的固定价格。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METI)已经发布从2016年四月一日计划进军该市场的企业名单及细节,预计太阳能行业所熟悉的包括软银(Softbank)和伊藤忠商事(Itochu)都会加入。至今,日本十家区域公共部门在全国各县垄断运营,而这些公共部门还负责运营太阳能安装项目必须连接的区域电网。行业观察者和参与者,其中包括日本可再生能源基金会(JREF)及阿特斯阳光电力(Canadian Solar)表示,他们认为这一自由化的进程可有利于用户及振兴太阳能行业(点击查看PV-Tech此前相关报道)其他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仍按照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现行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政策。
河北省物价局为进一步促进河北省光伏产业尤其是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经河北省政府同意,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按照全电量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毎千瓦时0.2元,由河北省电网企业在转付国家补贴时一并结算。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补贴3年。
11月30日,河北省物价局向各下属单位印发《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2015年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
对余量上网电量由省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并随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对河北省光伏扶贫项目,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投产之日起补贴3年,补贴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1元提高到每千瓦时0.2元,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重点在于处于两个确定范围之外的林地认定,通知确认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为禁光地,也就是说这些地区,虽然可能不在禁止建设区域内,但是有这些地貌和特点的林地,同样不能建设光伏电站。之前,行内不断有各种消息流出:某电站因林业部门突然插手,只得停工了;某电站因为林业部门的阻挠,项目取消了;某企业悍然毁林建造光伏电站,被媒体曝光了林林总总,不一而足。而通知印发之后,基本上项目方又会多出关于林地的审批审核以及需通过租赁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属的手续。一句话,通知印发后,至少明确了林业部门和光伏电站双方的责任,减少了因为所属权不清导致的纠纷和矛盾。
只是在涉及林地的时候,投资方和项目方都要更加谨慎,这绝不只是多一两道手续而已,意味着在长达8个月的审批等候期可能还要再更长,当然也意味着更多的土地上的投资。这两个区域的划分,其实跟之前相比差别不大。
到2015年12月2日凌晨,这种谁也说不清的僵持局面终于有了一丝松动。禁止建设区域: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限制建设区域:在禁止建设区域之外的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
哪些林地是可以建设光伏电站?通知明确划分出与光伏电站建设有关的两个范围。追究这类事件的根源,其实说白了,也不过就一个认定:这块地到底归谁管?谁说了算?这到底算是宜林地禁止建设地还是限制建设地?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大家当然就缺少一个共同的认定。
其实,从长远来看,无论光伏电站和还是扩展森林覆盖都是利国利民的大事,都是政府力行扶植和鼓励的项目,未来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国家林业局经过近7个月的征询意见和多方调研,印发了153号文《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但是审批手续极为繁多,前后计有超过80个文件和手续需要批复。明确增加林地审批审核手续业内都知道建设一个光伏电站,周期其实不长,一般情况下,基本上6个月就足够开发一个电站了。
那么,问题来了,还有哪些林地是可以建设光伏电站呢?除了荒山荒坡、未利用地、湖泊滩涂等,这些原本大家通行认为属于国土部门管辖的区域,其实也在林业部门的管辖范围内,此外同时规定,部分的宜林地和灌木覆盖不超过30%的灌木林,都是可以酌情发展光伏电站。同时,关于之前一直含糊不清的光伏大棚,其实在此次通知引发之后,也有了部分的明确: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关于林业部门和光伏电站之间相爱相杀的故事,我们已经听过很多了。第一个范围比较明确,第二个限制建设区域,其实还是有类似的模糊状态,但是没有坚决拒绝光伏电站建设。
似乎光伏电站和林业部门就是天生的死敌,一方要进必意味着另一方的败退根据阿特斯官网发布的信息,四座电站项目分别是:日本大分县速水郡(Hayami-gun, Oita Prefecture)的2.6兆瓦Hijimachi Fujiwara电站、鹿儿岛县伊萨山市(Isa-shi City, Kagoshima Prefecture)的2.2兆瓦Koba电站,茨城县笠间市(Kasama-shi City, Ibaraki Prefecture)的2.1兆瓦Tsukuba Holes电站,以及鹿儿岛县姶良市(Aira-gun, Kagoshima Prefecture)的1.7兆瓦Yusuicho电站。